夫妻一方欠债,共同房产会被执行吗?
一般原则是,夫妻中一方的债务应由其个人资产负责清偿。
但在现实中,若债权人获得另一方的授权许可,那么在处置义务人一方的债务时,便能够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执行。
相反,要是配偶没有给出同意执行共同财产的意见,也可以先依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处置,之后再使用属于债务人一方的那部分财产来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尼玛县位于西藏北部、那曲地区西北部。面积15万平方公里。[1]总人口近4万(2003年)。辖1个镇、13个乡,83个行尼玛县政村。尼玛藏语意为“太阳”。原属纳仓部落。
根据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国函字212号】批复成立尼玛县:设立尼玛县。辖申扎县的查桑、文布、邦多、甲谷、卓瓦、尼玛6个区,班戈县的荣玛区和该县新划的嘎琼区。县人民政府驻尼玛,由那曲地区管辖。邮编:853200。代码:542430。区号:0896。拼音:NimaXian。尼玛县地处羌塘高原大湖盆地带,北有昆仑山、可可西里山,南有冈底斯山。地势北高南低,地形以高原丘陵平地为主,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北部为幅员辽阔的“无人区”。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季风型气候和高原寒带干旱气候。矿藏资源有金、硼砂、碱、盐、水晶石、铜、铁等。野生动物资源有野牦牛、野驴,藏羚羊、黄羊、盘羊、熊、黑颈鹤等。尼玛县经济以牧业为主。仅南部零星种植青稞、油菜、无根,其余地区均为纯牧业区。主要饲养牦牛、山羊、绵羊等。